小程序服务信息同步功能协议

小程序服务信息同步功能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使用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提供的同步功能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与我们所订立的有效合约。当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等方式接受本协议,或者实际使用本服务的,即表示您已订制本服务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我们特别提醒您,本协议签订地为杭州市西湖区,请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与您的权益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以及对我们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尤其是粗体字、下划线部分)。如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含义的,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果您对条款有疑问的,您可以向我们咨询了解。

 一、 服务约定

1.  您可以根据本协议条款、页面指引、接口指南、运营规范等相关介绍使用本服务。使用本服务时,您可以自主通过接口、录入等方式向我们同步您的小程序内的关键词、功能信息、活动内容、优惠权益、订单信息、服务状态、物流进度、POI信息、账单/余额、服务提醒(客服消息等)等全部或部分服务信息(以下统称服务信息),便利用户通过端内搜索、链接展示、参与活动等方式发现和/或使用您的小程序。使用本功能,将有助于提升用户发现、使用您的小程序的体验。鉴于小程序开发者的同步需求并不相同,小程序服务信息的具体同步范围,请以相关技术接口、录入等规范以及系统显示为准。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应当遵守本协议附件的约定。

2.  为了使用本服务并提升同步效果,您同意我们可以保存您自主同步的服务信息(包括对应的文字、图片等信息),并在运营活动等场景以及我们认为适合的其他场景,通过我们支付宝客户端内的生活号、小程序等消息渠道及服务页面,或者我们关联公司提供的消息渠道及服务页面向用户作服务提醒及展示,方便您进一步连接和触达用户。上述提醒及展示方式包括链接展示、文案提示、信息提醒等。

3.  为避免疑义,我们特别提醒您:本服务项下我们仅提供中立技术支持,并不介入小程序运营和服务的任何环节,小程序运营和服务由您单独向用户提供,并承担纠纷处理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您不得基于任何非法目的使用本服务,特别的,本服务项下服务信息(包括对应的任何文字、图片等信息)由您自行同步,且对应小程序由您自行运营,您须确保前述服务信息和小程序服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包含涉政涉恐涉黄信息,不得侵犯第三方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例如:姓名权、肖像权、个人信息相关权利等)、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此给用户、第三方和/或我们造成任何影响的,您应负责消除影响,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  您确认,您使用本服务以及您作为开发者提供小程序服务的行为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且具有合法授权和资质。在使用本服务时,您可能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予以审核,具体内容请以页面提示和相关规则提示为准。基于安全管理并为保护用户权益的目的,我们会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判断是否向您提供本服务,并决定是否允许您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暂停、终止对您提供本服务。

5.  您理解您是基于自身的意愿使用本服务,尽管我们愿意向您提供最好的服务体验,但受限于服务信息由您同步,对应小程序由您运营,我们无法对您使用本服务后的转化率、访问量等作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可能存在的举例其他开发者使用本服务后的效果展示,系供您参考,并不代表我们对于本服务做出效果承诺。

6.  本服务依赖网络通讯、电信设备等设施,由于网络故障、攻击、病毒、干扰、黑客或其他安全原因,我们无法保证能够不中断地或无故障地提供本服务。此外,我们可能基于监管要求、业务规划和运营情况等商业原因,自行决定本服务的开启、暂停与终止的具体时间、服务期限等。您理解,如您选择使用本服务,需要承担本服务的上述风险,并同意我们在前述情形下均免于承担责任。

7.  我们特别提醒您,提供本服务时所包含的或者提供的图标、按钮、域名和服务名称等均为我们或关联公司所有,如您在线下推广本服务或与支付宝品牌、商标、logo有关的内容,您应取得我们的合法授权,并应遵守相应视觉规范。

8.   为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也为了保障用户体验,如您出现以下任何情形之一,我们将作合理判断采取全部或部分处理措施,包括:要求您更改或者停止相关行为、暂停或终止为您提供本服务、追究您的法律责任等。为帮助您了解,我们会视需要通过规则、通知等形式进一步补充说明本条所规定的内容:

(1) 您以非法目的使用本服务;

(2) 您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的违法调查或受到第三方的侵权投诉,尚未解决。

(3) 您将本服务涉及的任何文档、图片、技术接口等,提供或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利用我们所提供的功能、信息、模版、设计稿、展示代码或服务,从事本协议条款以外的任何商业活动。

(4) 您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将获知的本公司未公布信息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5) 通过非本公司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或者利用系统缺陷、漏洞使用本服务。

(6) 您的行为违反了《小程序技术平台服务协议》、本协议条款以及小程序服务规则中的约定。

二、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将适用小程序技术平台和开放平台相关协议与规则。为了优化我们的服务,您理解并同意,我们可能随时会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并进行公布或通过合适的方式通知您,该等变更一经公布或通知即自动生效,除非有另行规定的生效时间。如果您在本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若您不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3.  未经我们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经履行书面通知或在线公告等相关程序后,我们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以便为您提供持续服务,并保障向您提供的服务质量。

 

附件:

鉴于您希望通过信息同步功能,向用户及时提供服务信息通知,我们希望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用户通知渠道,同时,为规范数据使用,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保证数据应用安全,双方经协商一致于杭州市西湖区签订如下协议。

 1  个人信息保护倡议

双方都认可,个人信息保护是企业长远稳健发展的基石,在此共识上,双方同意遵循以下原则,保障用户个人信息权益:

1.1   尊重用户的知情权。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明确向用户告知采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用途等。未经授权,不采集用户信息。

1.2   尊重用户的控制权。不强迫用户进行不合理的一揽子授权,为用户提供访问、更正、删除其个人信息的途径。

1.3   尊重用户授权,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与用户约定的授权范围,不采集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信息。

1.4   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采取充分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并对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第三方进行筛选,防止个人信息泄漏、毁损、丢失。

1.5   保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可信。不在产品和服务中设置隐蔽功能进行用户不知情的操作,发现安全缺陷、漏洞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6   联合抵制黑色产业链。不采集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信息,坚决杜绝与个人信息黑色产业链的任何交易及往来。

1.7   倡导行业自律。共同探索可推广、可复制并与国际接轨的个人信息保护最佳实践,带动和帮助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1.8   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企业承诺,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2  定义

2.1   “个人信息”指的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的各种信息,例如: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

2.2   “处理”指的是对个人信息进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系列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复制、更改、销毁、删除等。

2.3   “接收的信息”指的是为了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范围内,您通过信息同步功能,向我们提供的个人信息。

2.4   “个人信息控制者”指的是有权决定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等的组织或个人。

2.5   “受托机构”指的是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处理个人信息(且不得超出已征得用户同意的范围)的组织或个人。

 3  合法合规

3.1   为了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个人信息处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3.2   您确认:接收的信息为您在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依法采集或生成的个人信息,保证您向我们提供的个人信息来源合法。同时,为了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您应当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要求,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

3.3   我们确认:我们通过支付宝客户端内相应功能(如:我的小程序小程序订单中心等)获取相应的用户授权,有权从您处依法接收相关个人信息,用于在支付宝客户端内向支付宝用户展示、推送服务消息。

3.4   双方确认:除非我们已通过上文第3.3条约定获取相应的用户授权,否则我们仅可依据您的指示向用户发送服务消息。在此情形下,我们属于您的受托机构,并非个人信息控制者。双方属于委托处理合作模式,在委托关系解除时我们不再保存相关信息。

3.5   双方确认:我们仅按照您提供的数据,向用户发送服务消息。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及时性负责。若您向我们同步的数据存在错误发送、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我们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我们并非相应服务提供方,我们仅向您提供信息同步及推送相关技术服务,我们不应就您提供的相关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4  信息归属

双方确认,若我们已通过上文第3.3条约定获取相应的用户授权,则双方均为个人信息控制者。

 5  安全保障

5.1   安保措施:双方应当各自按照法律法规并参考国家标准(如:《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17》)的要求,采取符合行业标准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得到充分的安全保障,避免违规信息处理。

5.2   访问限制:信息接收方应当采取特别措施,确保仅限为了合法目的而必须获取接收的信息的人员方可获得访问权限。

 6  信息的使用

我们仅可为履行本协议项下协议义务所必须之目的而使用接收的信息,除非我们另行获得相应的用户授权。

 7  信息的披露

7.1   除下列情形以外,我们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接收的信息:

1)为了履行本协议项下协议义务所必须的再次委托;

2)我们另行获得相应的用户授权;

3)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而必须披露。

在上述第(1)种情形下,我们应当确保相关第三方遵守同等的信息隐私保护要求。

7.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和相关标准进行安全评估,并符合其要求。

 8  用户的访问权、更正权与删除权

8.1   双方应当各自向用户提供其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及撤回授权的渠道。

8.2   根据用户的请求或者您的通知,我们应当及时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正。

 9  数据违规事件通知

当知晓或怀疑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协议一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应急及补救措施,并立即向协议另一方发出通知: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情形;

2)任何违规信息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复制、更改、销毁、删除等;

3)任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适用法律法规要求而应当向监管机构进行申报或者向受到影响的用户进行披露的情形。

 10、赔偿责任

监管机构可能根据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协议一方提出检查要求,在此过程中,协议一方可能需要协议另一方提供必要的协助。若因协议另一方怠于协助,或因协议另一方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协议一方受到监管罚款或蒙受其他相关损失,协议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其他

11.1  双方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2  本协议所述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合规要求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或撤销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