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28日

活动内容:扫码领 支付宝立减周卡  单笔最高减88元

活动规则:

一、活动参与资格获取:

活动期间,四川省、陕西省、山西省、云南省、重庆市、贵州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等区域的支付宝用户有机会参加本活动,看到活动宣传的用户可以获得本活动的参与资格。获得活动参与资格的用户须通过支付宝扫一扫进入活动页面,点击支付宝活动页面上的“立即领取”按钮,才能获支付宝立减周卡,获得后可在【支付宝-卡包-券】查看“支付宝立减周卡”,同一用户在活动期间每7个自然日最多可获得1张周卡。

二、周卡使用规则:
1. 周卡仅限在四川省、陕西省、山西省、云南省、重庆市、贵州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等区域支持支付宝付款码且支持花呗或者余额宝付款的超市便利店商家实体门店使用,用户在以上省市参与活动的超市便利店商家实体门店使用支付宝付款码且通过花呗或者余额宝付款时自动优惠,其他付款方式不能使用周卡;

2.周卡领取当日及领取后6天内有效,有效期共7天,用户需在7天内使用,每天最多只能享受1笔立减;
3. 用户领取周卡后,使用支付宝付款码且选择花呗或者余额宝在以上省市超市便利店实体门店付款可享受随机立减,单笔最高立减88元,每天可用1次,最多可享受7次优惠;
4. 用户使用周卡消费发生退款时,周卡及其优惠金额不能退还或补偿。

三、其他说明:
1. 使用同一支付宝账号,或者不同账号但使用同一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2. 活动仅限实名认证用户,使用支付宝手机客户端10.0.15及以上版本才能参与本活动;仅可在使用支付宝付款码且选择余额宝或者花呗支付时抵扣使用,个人转账方式付款不能使用周卡,是指如支付宝用户在支付宝APP上输入商家的支付宝账户或扫描商家二维码后,APP页面顶部显示“转账”的情况下完成的付款行为不能使用周卡;
3. 如因支付宝账号非实名认证导致用户无法参与活动的,视同用户自动放弃活动资格;如果用户存在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包括不限于洗钱、虚假交易、作弊、套现、赌博、刷信用、其他风险交易等)的,支付宝将撤销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用户已经获得的周卡(包括已消费金额)等利益;
4. 领周卡活动仅限四川省、陕西省、山西省、云南省、重庆市、贵州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等区域支付宝用户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