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0日上午,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刷单组织者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决五年六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目前,随着网购的流行,刷单已经成为一条巨大的灰色产业链,很多参与其中的人在短时间内篡取了大量利益。
但是,刷单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对我们的整个社会的诚信都是一个特别大的损害,我们自己不愿意上当受骗,更不能用这种行为去欺骗别人!如果不建立一个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不仅对消费者个人,甚至对整个网络经济的发展都会有影响!
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的宣判,彰显了法院及电商平台在法律框架内“严惩”刷单组织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强决心。
过去,刷单者赚取暴利,损害了电商平台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利益,却一直没有受到法律审判。
本案中,李某某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进而提升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截至2014年6月,非法获利90余万元!
2014年初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手段发现“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在淘宝网上存在刷单行为。同年5月,阿里巴巴向杭州市经侦支队报案,李某某后被传唤到案。2016年6月,李某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至余杭区法院!
余杭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的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属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当庭宣判,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据《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年报》披露:2016年阿里识别信用炒作相关网站179个,发现微信、QQ、YY等社交软件专门从事信用炒作的群组5060个。其中,“90后”群体比例高达43%。
此外,2017年2月15日,阿里首次起诉刷单平台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阿里向刷单平台“傻推网”所属公司索赔216万元。
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表示:“我们对刷单、炒信等现象一直是‘杀无赦、斩立决’,这次用刑罚惩治刷单组织者可以说是重大的司法成果和社会进步。”
该案件是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将有更多刷单炒信案件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