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方用户协议

Funbike共享单车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导言

欢迎您使用funbike共享单车软件及服务!

为使用funbike共享单车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及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funbike共享单车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版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版,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版及其他重要条版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版,否则您无权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您的下载、安装、使用、获取帐号、登录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的约束。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务必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以确保您本人充分理解本协议条版。

一、协议范围

1.1 协议适用主体

本协议您与深圳市凡骑绿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间关于您下载、安装、使用本软件,注册、使用、管理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以及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相关funbike共享单车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1.2 协议关系及补充规则

本协议被视为本公司在公司官方网站公布的、不定期更新的服务公约及相关使用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协议与服务公约及相关使用规则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本公司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业务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

二、关于本服务

2.1 本服务的内容

本服务内容是指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由本公司研发的“funbike共享单车”软件(即上述所指“本软件”)许可及由本公司通过该软件的相关功能而向用户提供的依托于互联网的自行车租用、使用等相关共享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或“funbike共享单车服务”)。

2.2 本服务的形式

2.2.1您使用本服务需要下载funbike共享单车客户端软件,您仅可为访问或使用本服务的目的而使用本软件及服务。

2.2.2本服务中的funbike共享单车客户端软件提供包括但iOS、Android多个应用版本,用户必须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

2.3 本服务许可的范围

2.3.1 本公司授权您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本软件。您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在单一台终端设备(本协议明确排除的终端设备除外)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您可以为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目的复制本软件的一个副本,仅用作备份。备份副本必须包含原软件中含有的所有著作权信息。

2.3.2 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您不得将本软件安装在未经本公司明示许可的其他终端设备上,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无线上网机、游戏机、电视机等。

2.3.3 本条及本协议其他条版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本公司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本公司的书面许可。本公司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三、软件的获取

3.1 您可以直接从本公司的网站上获取本软件,也可以从得到本公司授权的第三方获取。

3.2 如果您从未经本公司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软件或与本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本公司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四、软件的安装与卸载

4.1 本公司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了不同的软件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

4.2 下载安装程序后,您需要按照该程序提示的步骤正确安装。

4.3 如果您不再需要使用本软件或者需要安装新版软件,可以自行卸载。

五、软件的更新

5.1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本公司将不断努力完善软件功能,并会不时提供软件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5.2 为了保证本软件及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本公司有权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对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5.3 本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软件可能无法使用。本公司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继续可用及相应的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六、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6.1 您在注册帐号或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例如:为向您提供帐号注册服务或进行用户身份识别,需要您填写手机号码;为了向您提供最近距离内的单车信息,需要您同意使用您所在的地理位置信息等。若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特殊规定的,您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则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6.2 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6.3 本公司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您的同意,本公司不会向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你的个人信息。

七、主权利义务条版

7.1 帐号使用规范

7.1.1 您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该帐号可通过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必须提供您个人准确、真实的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通过本公司认证后为您个人生成一个专属账号,您方能正常的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此处为在原稿基础上稍作修改,涉及软件的具体操作,请公司确认。]如您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除外)有任何变动,请务必及时更新,更新过程中,本公司有权暂停您对本软件的使用,经本公司对更新信息的再次认证后方能继续使用本软件,若您未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可能会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本软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予负责。

7.1.2 funbike共享单车账号的所有权归本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同时,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

7.1.3 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注册帐户信息及帐户密码的安全,用户需要对注册帐户以及密码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户及密码信息。当在您怀疑他人在使用你的帐号时,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7.1.4 如用户注册的免费服务帐号后在任何连续90日内未实际使用,或者用户注册的收费服务帐号在其订购的收费服务项目的服务期满之后在任何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本公司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本服务,以免造成资源浪费。在执行账号删除之前,本公司会向该用户发送通知,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7.2 用户注意事项

7.2.1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有效的服务,本软件会利用您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本软件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用户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7.2.2 您在使用本软件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您在使用该项服务前请阅读并同意相关的单独协议;您使用前述特定服务,即视为您接受相关单独协议。

7.2.3 用户在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如下来自本公司不可掌控的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7.2.3.1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引起的个人信息丢失、泄漏等风险;

7.2.3.2 用户必须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否则,由于软件与终端设备型号不相匹配所导致的任何问题或损害,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7.2.3.3 用户在使用本软件访问第三方网站时,因第三方网站及相关内容所可能导致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7.2.3.4 由于无线网络信号不稳定、无线网络带宽小等原因,所引起的账号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7.3 第三方产品和服务

7.3.1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决定将本软件作商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本软件的部分服务为第三方作推广或在提供本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等,本公司承诺在推广过程中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同时,您同意本公司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相关商业推广信息,你亦可以根据系统设置选择屏蔽、拒绝接收相关商业推广信息。

7.4 自行车权属及本公司营运职责、服务内容、运营规则

7.4.1 funbike共享平台所运营管理的funbike单车包括两种:其一为本公司统一购买并投放到共享平台供用户租用的单车,其所有权归属本公司;用户通过领养的方式从本公司领养的funbike单车投放到本公司平台进行共享的单车,其所有权归属领养用户。

7.4.2 您理解并知悉,本公司负责对归属本公司的funbike单车的日常投放、定期保养及维修。用户领养的方式从本公司领养的funbike单车,除依照本公司所公布的相关使用规则由本公司负责投放、定期保养及维修外,若需由本公司保养及维修的应事先取得本公司同意。

7.4.3 “funbike共享单车”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主要包括用户利用用闲置单车领养funbike新车投入本平台进行共享;无车用户领养funbike共享单车投入本平台进行共享;以及一般用户个人注册登录、预定车辆、寻车导航、开锁、锁车、还车、评价及举报投诉、故障上报、查询个人信息、充值、退款及分享用车历史记录等。

7.4.4 领养共享服务规则:①用户只需支付299元/辆,即可领养通用款funbike单车或者运动款funbike单车一辆,领养数量不限。

② 用户在本平台的账户下所有领养的funbike单车,可供本平台下所有其他注册用户使用。

③用户仅享有其账户在本平台下所拥有的所有funbike单车产生的骑行收益(车辆骑行时计费产生的骑行租金),其他相关收益归本平台所有;但funbike单车产生的骑行收益用户需向本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每辆领养的funbike单车在协议年限内(三年)依次缴纳20%、50%,80%的骑行收益作为平台服务费。

④用户领养的每辆funbike单车以投入本平台运营的时间开始计算骑行收益,3年期满后用户不再获得骑行收益,本平台也不再收取该车辆的平台服务费。

⑤本公司承诺领养funbike单车的用户将享有每辆单车第一年299元的骑行收益保障(如首年领养车辆未达到299的骑行收益,由本平台提供车辆骑行收益差额补贴)。

⑥所有领养用户,本平台将免费提供一份领养共享单车的丢失保障(价值100元/年,推广期领养用户赠送3年),车辆如遗失由本公司承担,并负责补充新的funbike单车到领养用户账户下,不影响继续受益。

⑦领养funbike单车的用户可免费获得funbike公共自行车普通会员优惠券一张,有车领养用户可获得funbike公共自行车年会员优惠券一张(相关会员权益,可参考本公司官网发布《深圳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协议》进行了解)。

⑧领养的funbike单车所有权归领养用户,领养计划周期为三年,在此期间(三年未满),领养用户如退出领养计划:1>.按照该车辆开始投入平台运营的时间进行核算,需向本平台缴纳25元/月的平台运营管理费,领养期间该车辆产生的骑行收益归用户所有,退出领养计划后该车辆所有权归属本平台,用户结清相关费用后方可领取退出领养计划的单车;2>.如用户参与领养计划并支付领养订单,在15日内(领养车辆生产、组装、投放过程中)提出退出领养计划,本平台可无偿配合提供支持,进行领养计划退出操作手续办理;领养计划退出手续需提前5天预约,预约成功后需在30天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继续投入共享平台使用,期间产生的骑行收益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领养计划三年到期后,用户领养的funbike单车归属本平台,由本平台进行废旧处理,每辆到期的领养单车,按照车辆最初领养支付金额3%的残值(即299元*3%=8.97元)返还至用户账户。

⑨本公司为所有加入领养共享的用户,提供领养的funbike单车日常维修与保养服务。

7.4.5用户投入本平台的funbike共享单车产生的骑行收益结算方式、周期与规则:①采取满结的方式,用户在本平台的账户下,其投入本平台的共享单车所产生的骑行收益合计≥100元时,用户可通过本平台个人授权账户进行手动结算,该收益用户可用于本平台相关权益的兑换或者提现;

②当结算金额每月累计≥800元时,本公司将根据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起征点,进行个税代扣以后进行账户清分结算。

③结算周期:本平台用户的账户结算后,约2~7个工作日资金到账(以网络支付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7.4.6共享单车使用收费规则:①校内师生用户:免自行车押金,0.1元/10分钟;②校外普通用户:缴纳150元自行车押金,0.5元/半小时。

7.5 “funbike共享单车”提供的部分服务为收费的服务,用户使用收费服务需要向本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服务,我们会尽量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本公司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服务。

八、用户行为规范

8.1 软件使用规范

8.1.1 除非法律允许或本公司书面许可,用户使用本软件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8.1.1.1 删除本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8.1.1.2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8.1.1.3 对本公司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8.1.1.4 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本公司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8.1.1.5 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8.1.1.6 通过非本公司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8.1.1.7 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8.1.1.8 其他未经本公司明示授权的行为。

8.1.2 你理解并同意,基于用户体验、本软件或本服务所依托平台运营安全及健康发展等综合因素,本公司有权选择提供服务的对象,有权决定功能设置,有权决定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和相关数据披露的对象和范围。针对以下情形,有权视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8.1.2.1 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

8.1.2.2 影响服务体验的;

8.1.2.3 存在安全隐患的;

8.1.2.4 与本软件或其服务平台已有主要功能或功能组件相似、相同,或可实现上述功能或功能组件的主要效用的;

8.1.2.5 界面、风格、功能、描述或使用者体验与本软件或其服务平台类似,可能造成本软件用户认为其所使用的功能或服务来源于本公司或经本公司授权的;

8.1.2.6 违背本软件或其服务平台运营原则,或不符合本公司其他管理要求的。

8.2 信息内容规范

8.2.1 本条所述信息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软件及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头像、名字、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以及其他使用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或本软件及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8.2.2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您不得利用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或本软件及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本软件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8.2.2.1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8.2.2.2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8.2.2.3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8.2.2.4 发表、传送、传播骚扰、广告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8.2.2.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本软件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8.3 服务运营规范

8.3.1 除非法律允许或本公司书面许可,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8.3.1.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8.3.1.2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8.3.1.3 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利用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和本软件任何功能进行推广的;

8.3.1.4 利用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或本软件及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8.3.1.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本公司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8.3.2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8.3.2.1 鉴于本服务的特殊性,用户立即并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本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及免费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本服务属于免费服务,本公司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本服务属于收费服务,本公司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的服务费,本公司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8.3.2.2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并在预先通知/公告的情况下,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本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此类情况可能会造成收费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8.3.2.3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及免费的本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存在问题; (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用户在使用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向本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8.4 funbike共享单车”使用规范

8.4.1 用户应为年龄16周岁以上(含本数)且身体健康状况允许骑行自行车,能够保障安全骑行自行车上路的人士。用户如患有影响安全骑行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癫痫、心脏病、高血压、暂时性眩晕、视力障碍、听觉障碍、残疾等各种疾病的,不得使用本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概与本公司无关。

8.4.2用户理解并同意,由于所有可供预定的funbike自行车均存放在公共开放场合且使用者众多,存在人为故意毁坏及因日常使用导致的损耗、损坏的可能性,本公司仅负责对本协议约定的funbike单车进行定期保养及维修,不具有实时保障所有可供预定的funbike自行车均处于无故障、安全可用状态的义务,用户在实际租用自行车前仍应尽到充分的注意及检查义务,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无损、符合安全骑行要求,熟悉自行车的性能和安全装置。若发现故障的funbike自行车,应放弃租用并立刻停止使用,否则本公司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若用户开锁提车,即表明用户已确认所预定并租用的自行车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用户因使用相关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或伤害事故的,用户须自行承担。

8.4.3用户在使用自行车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的指挥和处理。凡违法骑行造成的处罚和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用户应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本公司建议用户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安全保险以备不时之需。如用户不幸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户能证明该意外或事故是因自行车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导致的,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4.4用户所预订并提取的自行车仅限该用户自己使用,严禁转租或转借于他人使用,禁止骑车载人,否则,由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车辆损失均由用户承担。

8.4.5 用户在使用自行车过程中,如遇台风、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合户外骑行自行车的情况,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自行车,并尽快将车辆归还至安全地点,以免发生意外或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8.4.6用户在使用自行车期间如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应由纠纷双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向本公司承担赔偿义务。用户不得以此为由违反或拒绝遵守相关规定中之任何约定。

8.4.7 funbike自行车最大载重为100公斤,其载物架/筐的最大载重为10公斤,除载物架/筐外,用户不得在车辆的其它地方挂载任何物品。如因物品超重、挂载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引发交通事故甚至人身伤害,均由用户负责。

8.4.8 用户应爱护所租用的自行车,合理、正常、安全地使用。如在用户使用期间因用户使用或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打开车锁但未及时取车等)导致自行车遗失、被盗、毁坏或部分损坏等,用户须赔偿本公司一切损失。

8.4.9 用户还车时应确认车锁已切实可靠地锁定且还车手续已成功。若出现车锁故障导致无法上锁等异常情况,用户需第一时间拨打客服热线:0755-26914233或者通过微信“funbike共享单车微信公众号”联系本公司,以便本公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故障保证车辆安全并处理故障,若车辆因车锁故障导致未锁定、还车未成功而用户因单方面原因未及时与本公司取得联络而造成自行车失窃、损坏的,本公司将向您索取不少于500元人民币的车辆赔偿费用。

8.4.10 用户在提车、换车时应检查是否遗漏个人物品于自行车停放点或车辆上,本公司不承担个人物品看管义务,如有遗失概由用户负责。

8.4.11 未经本公司同意,不论funbike共享单车处于上锁或开锁状态,用户不得以除正常骑行外的任何其他方式将单车或其任何部件转移至任何地区。

8.4.12 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恶意损坏、故意涂污、擅自拆解自行车及其相关设施,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用户承担。

8.5 对自己行为负责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注册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你应对本服务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本公司无法且不会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8.6 违约处理

8.6.1 如果本公司发现并依合理判断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的、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对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8.6.2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用户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8.6.3 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以及使本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您应当全部赔偿责任。

九、知识产权声明

9.1 本公司是本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本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

9.2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十、终端安全责任

10.1 您理解并同意,本软件同大多数互联网软件一样,可能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原因、网络服务质量、社会环境等;也可能会受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包括但不限于他人非法利用用户资料;用户下载安装的其他软件或访问的其他网站中可能含有病毒、木马程序或其他恶意程序,威胁你的终端设备信息和数据安全,继而影响本软件的正常使用等。因此,您应加强信息安全及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注意密码保护,以免遭受损失。

10.2 您不得制作、发布、使用、传播用于窃取funbike共享单车帐号及他人个人信息、财产的恶意程序。

十一、其他

11.1 您使用本软件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本软件的最新版本中查阅相关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软件,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本软件。

11.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1.3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1.4 若您和本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1.5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6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1.7 您同意授权本公司可以将您的骑行数据传输给本公司的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起始结束时间、起始结束经纬度、骑行公里数、车辆编号、类型、型号、用户UID、消费金额等,以便双方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