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方用户协议

《小蓝单车租赁服务协议》

一、特别提示
    
    1.天津鹿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鹿鼎科技”)在此特别提醒服务使用人“小蓝单车”软件由天津鹿鼎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在注册成为用户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小蓝单车租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确保您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所涉服务。您的下载、安装、注册、登录、使用等行为将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使用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并成为服务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
    
    2.本协议约定鹿鼎科技与用户之间关于“小蓝单车”软件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权利义务。“用户”是指注册、 登录、使用本服务的个人。本协议可由天津鹿鼎科技有限公司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用户可在小蓝单车网站(http://www.bluegogo.com)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小蓝单车修改协议条款后,如用户不同意本使用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立即停止使用小蓝单车所提供的全部服务,用户继续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二、用户注册
    
    1.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前,需注册一个“小蓝单车”账号,并依照服务注册提示,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绑定注册,请用户使用尚未与“小蓝单车”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以及未被小蓝单车根据本协议封禁的手机号码注册“小蓝单车”账号。鹿鼎科技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或产品需要对账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而无须事先通知用户。
    2.鉴于“小蓝单车”账号的绑定注册方式,您同意鹿鼎科技在注册时将使用您提供的手机号码及/或自动提取您的手机号码及自动提取您的手机设备识别码等信息用于注册。
    3.“小蓝单车”系基于地理位置的移动出行产品,用户注册时应当授权鹿鼎科技公开及使用其地理位置信息方可成功注册“小蓝单车”账号。故用户完成注册即表明用户同意鹿鼎科技提取、公开及使用用户的地理位置信息。
    4.在用户注册及使用本服务时,鹿鼎科技需要搜集能识别用户身份的个人信息以便鹿鼎科技可以在必要时联系用户,或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鹿鼎科技搜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地址、学校情况、公司情况、所属行业、常出没的地方;鹿鼎科技同意对这些信息的使用将受限于第九条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约束。
    
    
    
    
    三、账户管理
    
    1.“小蓝单车”账号的所有权归鹿鼎科技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小蓝单车”账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鹿鼎科技因经营需要,有权回收用户的“小蓝单车”账号。
    2.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注册账户信息及找好密码的安全,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鹿鼎科技。因黑客行为或用户保管不善可能导致遭受盗号或密码失窃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应当对以其注册用户账号及密码下进行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用户在申请使用“小蓝单车”服务时,必须向本公司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相关资料,且需要通过本公司的认证后方能开始使用软件,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并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鹿鼎科技不负任何责任。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向“小蓝单车”客服申请更改个人资料。更新过程中,本公司有权暂停该用户的使用权,经过本公司对更新信息的再次认证后方能继续使用软件,用户因未及时申请更改造成的损失鹿鼎科技概不负责。
    
    
    
    
    四、服务内容
    
    1.“小蓝单车”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主要包括用户的注册登录、预定车辆、寻车导航、开锁、锁车、还车、评价及举报问题投诉、查询及分享用车历史记录等。
    2.“小蓝单车”提供的部分服务为收费的服务,用户使用收费服务需要向本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服务,我们会尽量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本公司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服务。
    3.用户理解并确认,本公司仅提供相关的本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第三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五、“小蓝单车”服务使用及管理规定
    
    1.用户应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注册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的。
    2.用户应为符合骑行自行车上路的年龄(12周岁以上)及身体条件的健康人士。用户如患有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安全骑行的如癫痫、心脏病、高血压、暂时性眩晕、视力障碍、听觉障碍、残疾等各种疾病的,不得使用本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3.本公司拥有“小蓝单车”自行车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以及许可用户使用该自行车的权利,并负责该自行车的日常投放、保养、维修(此规定并不表示本公司具有实时保障所有可供预定的自行车均处于无故障状态的义务)。同时,“小蓝单车”服务系统的所有权及一切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4.用户应当在实际提取“小蓝单车”自行车前仍应尽到充分的注意及检查车辆义务,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有效,并且须熟悉自行车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对于发现故障的车辆,应放弃预定并立刻停止使用,否则本公司对因该故障车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若用户开锁提车,即表明已认同所订车辆本身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此时使用相关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或伤害事故,用户须自行承担。
    5.用户在使用自行车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的指挥和处理。凡违法骑行造成的处罚和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用户应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本公司建议用户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安全保险以备不时之需。如用户不幸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户能证明该意外或事故是因所骑行的“小蓝单车”自行车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导致的,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用户所预订并提取的自行车仅限该用户自己使用,严禁转租或转借于他人使用,禁止骑车载人,否则由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车辆损失均由用户承担。
    7.如遇台风、暴雨、冰雪等特殊天气或危机等情况,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自行车,并尽快将车辆停放至安全规定停车地点,以免发生意外或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用户承担。本公司也可根据情况酌情作出暂停服务的措施,并通过媒体和相关途径提醒用户。
    8.用户在使用“小蓝单车”自行车期间如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应由纠纷双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向本公司承担赔偿义务。用户不得以此为由违反或拒绝遵守相关规定中之任何约定。
    9.自行车最大载重为100公斤,其车载物架/筐的最大载重为10公斤,除车载物架/筐外,用户不得在车辆的其它地方挂载任何物品。如因物品超重、挂载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引发交通事故甚至人身伤害,均由用户负责。
    10.用户应爱护自行车,并合理、正常、安全的使用。如在用户使用期间因用户使用或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打开车锁但未及时取车)导致发生如自行车遗失、被窃或毁坏及部分损坏等,用户须赔偿本公司一切损失。
    11.用户还车时应确认车锁已切实可靠地锁定、且还车手续已成功。若出现车锁故障导致无法上锁的情况,用户需第一时间反馈问题拨打客服电话“400-800-3898”或者通过微信服务号“小蓝单车”联系本公司,以便本公司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车辆安全并处理故障,若车辆由于车锁故障导致未锁定、还车未成功且用户因单方面原因未及时与本公司取得联络而造成自行车失窃、损坏的,本公司将向您索取不少于1500元人民币的车辆赔偿费用。
    12.用户在取车、还车时应检查是否遗漏个人物品于自行车停放点或车辆上,本公司不承担个人物品看管义务,如有遗漏概由用户负责。
    13.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恶意损坏、故意涂污、擅自拆解自行车及其相关设施,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用户承担。
    14.本公司有权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认为的合理的理由、风险控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在未经提前通知的情形下,随时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5.若用户已购买特权卡,且在已激活特权卡使用有效期内申请押金退款,将视为自动放弃返现奖励。
    
    
    
    六、使用规则
    
    1.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在提供本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本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2.用户在本服务中或通过本服务所传送、发布的任何内容并不反映或代表,也不得被视为反映或代表鹿鼎科技的观点、立场或政策,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不得利用“小蓝单车”账号或本服务进行如下行为:
    (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盗用他人头像或资料,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 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者其他任何违反公序良俗或非法的信息资料;
    (3) 利用技术手段批量建立虚假账号的;
    (4) 利用“小蓝单车”账号或本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5) 利用“小蓝单车”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本公司的行为;
    (6) 未经本公司同意,不论单车处于上锁或开锁状态,用户不得以除正常骑行外的任何其他方式将单车或其任何部件转移至任何地区;
    (7) 利用“小蓝单车”服务以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的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非经本公司许可的商业或非商业广告;
    (8) 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9) 利用“小蓝单车”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用户须对利用“小蓝单车”账号或本服务传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害性、准确性、有效性等全权负责,与用户所传播的信息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与鹿鼎科技无关。如因此给鹿鼎科技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5.鹿鼎科技提供的服务中可能包括广告,用户同意在使用过程中显示鹿鼎科技和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的广告。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用户应自行对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负责,对用户因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或前述广告商提供的内容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鹿鼎科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免责声明
    
    1.用户理解并确认,对其使用本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公司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对本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理解并确认,本服务存在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因此导致的用户或第三方任何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理解并确认,鹿鼎科技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小蓝单车”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鹿鼎科技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鹿鼎科技应事先进行通告。
    5.用户理解并确认,对于鹿鼎科技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鹿鼎科技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本公司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服务;
    (2) 本公司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3) 本公司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6.在任何情况下,鹿鼎科技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罚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因用户使用“小蓝单车”或本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鹿鼎科技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亦然)。尽管本协议中可能含有相悖的规定,鹿鼎科技对用户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因何原因或何种行为方式,始终不超过用户因使用鹿鼎科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给鹿鼎科技的费用(如有)。
    7.用户理解并确认,“小蓝单车”所提供的功能受制于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即与本产品的功能和条例发生冲突时,应以各地的交通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为最高准则。任何在使用“小蓝单车”服务过程中直接或间接违反当地交通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行为,该后果应由用户承担。如有举证需要,本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作为证据。
    8.用户理解安全骑行的重要性,且保证在任何可能引起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均不使用“小蓝单车”,并同意一切因使用“小蓝单车”服务而导致的安全隐患和因此产生的纠纷和交通事故,鹿鼎科技概不负责赔偿。如有举证需要,本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作为证据。
    
    
    
    八、违约赔偿责任
    
    1.本公司或用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本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押金并赔偿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3.如因用户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在鹿鼎科技或利用“小蓝单车”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继续对其提供“小蓝单车”服务,注销其账号,并要求其赔偿由此给鹿鼎科技造成的损失。
    4.如用户以技术手段干扰“小蓝单车”的运行或干扰其他用户对“小蓝单车”的使用,鹿鼎科技有权立即注销其“小蓝单车”账号,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给鹿鼎科技造成的损失。
    5.如用户以虚构事实等方式恶意诋毁“小蓝单车”,鹿鼎科技有权要求用户向本公司开道歉,赔偿其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有权终止对其提供“小蓝单车”服务。
    
    
    
    九、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保护
    
    1.用户在注册账号或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或提交一些必要的信息,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需要填写的身份信息。如用户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则用户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受到限制。
    2.个人隐私信息是指涉及用户个人身份或个人隐私的信息,比如,用户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手机设备识别码、IP地址。非个人隐私信息是指用户对本服务的操作状态以及使用习惯等明确且客观反映在鹿鼎科技服务器端的基本记录信息、个人隐私信息范围外的其它普通信息,以及用户同意公开的上述隐私信息。
    3.本公司将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安全,防止在本服务中收集的用户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毁损或丢失。在发生前述情形或者鹿鼎科技发现存在发生前述情形的可能时,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鹿鼎科技未经用户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 透露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但以下特定情形除外:
    (1)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的指示提供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
    (2) 由于用户将其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与密码,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信息的泄漏,或其他非因本公司原因导致的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
    (3) 用户自行向第三方公开其个人隐私信息;
    (4) 用户与本公司及合作单位之间就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的使用公开达成约定,本公司因此向合作单位公开用户个人隐私信息;
    (5)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电脑病毒侵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
    5.用户同意鹿鼎科技可在以下事项中使用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
    (1) 鹿鼎科技向用户及时发送重要通知,如软件更新、本协议条款的变更;
    (2) 鹿鼎科技内部进行审计、数据分析和研究等,以改进鹿鼎科技的产品、服务和与用户之间的沟通;
    (3) 依本协议约定,鹿鼎科技管理、审查用户信息及进行处理措施;
    (4) 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如未取得用户事先同意,鹿鼎科技不会将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使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6.用户确认,其地理位置信息为非个人隐私信息,用户成功注册“小蓝单车”账号视为确认授权鹿鼎科技提取、公开及使用用户的地理位置信息。
    7.为了改善鹿鼎科技的技术和服务,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鹿鼎科技或可会自行收集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非个人隐私信息。
    
    
    
    十、服务更变,中断或终止
    
    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及免费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本服务属于免费服务,本公司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服务,本公司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服务,如果用户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的服务费,本公司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及免费的本服务(其中包括基于广告商业模式的免费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根据法律规定用户应提交真实信息,而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
    (2) 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
    (3) 按照法律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4) 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5) 用户在使用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向本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3.如用户注册的免费服务的账号在任何连续90日内未实际使用,或者用户注册的收费服务的账号在其订购的收费服务的服务期满之后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本公司有权删除该账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本服务。在执行账号删除之前,本公司会向该用户发送通知。
    
    4.用户注册的免费账号昵称、姓名和头像如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要求,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本公司有权禁止用户继续使用该账号、昵称、头像。
    5.本公司有权基于其独立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小蓝单车单车或本公司等的情形时,不经事前通知用户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用户服务,且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当用户因本条原因被暂停、中断或终止服务时,用户应按照本公司指示行事,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本协议相关的违约责任,并且本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授权范围
    
    1.用户不得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将“小蓝单车”软件安装在未经本公司明示许可的其他终端设备上,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无线上网机、游戏机、电视机等。
    2.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本公司所有,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十二、知识产权
    
    1.本“小蓝单车”软件是由鹿鼎科技开发。“小蓝单车”软件所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鹿鼎科技所有。
    2.本服务中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饰、图表、界面设计、图形、文字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其组成,以及其他“小蓝单车”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等,全部归归鹿鼎科技所有。
    3.上述及其他任何“小蓝单车”或相关广告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鹿鼎科技或相关广告商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三、法律责任
    
    1.如果鹿鼎科技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鹿鼎科技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用户账户行为进行审查、删除,并视情节轻重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账号封禁 、设备封禁 、功能封禁 的处罚,且通知用户处理结果。
    2.因违反用户协议被封禁的用户,可向鹿鼎科技客服致电或网站相关页面提交申诉,鹿鼎科技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并自行合理判断决定是否变更处罚措施。
    3.用户理解并同意,鹿鼎科技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用户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用户理解并同意,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户应当赔偿鹿鼎科技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
    
    
    
    
    十四、“附近活动”服务说明与免责条款
    
    1.“附近活动”功能模块,是以地理位置为基础、发布用户周边文化活动信息的活动信息共享平台(下称“本平台”)。
    2.本平台发布之全部文化活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地理位置信息,均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文化活动主办方。
    3.如果相关文化活动主办方及/或相关权利主体,认为该等文化活动信息之发布,侵害其合法权益,可致电400-800-3898,本平台在核实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将依法履行网络平台发布者的义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五、其他
    
    1.本公司针对某些特定的“小蓝单车”服务的使用行为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本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如用户不同意该等声明、通知或警示,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2.鹿鼎科技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鹿鼎科技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3.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鹿鼎科技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鹿鼎科技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无效或不具可执行性,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