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分宝规则

一、 概述
本规则是由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您签订的有效合约。本规则中将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为“我们”,对使用我们服务的用户简称为“您”或 “用户”。您确认,在您注册成为支付宝用户,或您以其他我们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我们的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的支付宝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规则之所有约定。
我们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规则各条款,特别是以粗体标注部分。如您不同意接受本规则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含义的,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果您对本规则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我们的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我们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二、 集分宝服务
集分宝是由我们向支付宝个人用户提供的积分服务。 100个集分宝可抵扣1元人民币。集分宝不具有现金价值,并非您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不可转让或换取现金,并仅可按照本规则予以使用。为了记录您集分宝的获得及使用信息,您同意我们获取您的支付宝用户标识。


三、 集分宝有效期
集分宝有效期为3年。自用户支付宝账户收到集分宝之日起至3年后当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有效(例如:在2015年3月12日支付宝账户收到了1000个集分宝,则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23点59分59秒止)。集分宝超过有效期自动作废。
除非我们或支付宝网站另有说明,集分宝有效期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


四、 集分宝的获取和使用
1、集分宝的获取
用户可将其在我们合作银行、商户等处所获得的积分,兑换成集分宝。具体可兑换的积分类型、兑换比例请您查阅我们或支付宝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用户在我们合作商户消费,可获得一定数量的集分宝。
用户还可通过参加活动或完成指定任务等途径,获取一定数量的集分宝。
您理解前述与我们合作的银行、商户、活动及任务提供方等为集分宝的发放方。集分宝发放方在其商业活动中可能对集分宝发放、使用等作出相关要求、描述或承诺,若因前述原因产生的问题,您可以与集分宝发放方协商解决,我们将尽力予以配合。


2、集分宝的使用
用户在我们合作商户处或在我们或支付宝指定的业务场景(如信用卡还款、公共事业缴费等),可在支付时按集分宝兑换人民币的比例抵扣使用集分宝。用户也可通过将集分宝换购指定商品等途径使用集分宝。您在使用集分宝时请遵守我们和支付宝网站公布的最低和/或最高使用数量等要求。

用户发生交易退款时,交易中使用的集分宝将退回用户的支付宝账户。但交易退款时,使用的集分宝已超过有效期的,该部分集分宝不予退还。请您理解,个别场景下,您使用的集分宝一经使用可能无法退还,具体请您查阅相应的使用规则、页面提示等内容。

用户支付宝账户功能受限制的,可能导致集分宝无法正常获取或使用、或超过有效期,对此我们或支付宝对这部分集分宝不再进行补偿。

您理解,您需通过您的支付宝账户对集分宝进行使用,因此支付宝的住所地为本规则的履行地。


五、 集分宝的查询
用户可通过“支付宝”客户端集分宝服务页面或https://jf.alipay.com/prod/integral.htm查询集分宝相关服务情况。


六、 发票
用户支付时使用集分宝抵扣的,请谅解就集分宝抵扣部分,商家(包括天猫、淘宝商家等)不再给予对应金额的发票。


七、 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规则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规则产生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本规则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其他

为了进一步改善用户体验,我们将会持续更新服务,为用户提供版本升级、功能升级等服务和内容的更新,本规则也可能会随之更新,更新内容将于公布之日起生效。若您不同意更新后的条款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另行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条款内容。如果更新的内容涉及您的主要权利或责任,我们会以公告、客户端通知或短信等方式向您进行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