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告知
一、投保须知
1.投保地区
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承保(以下简称本公司),仅限在中国大陆有固定居住地(常住)的人士领取。人保财险在以下地方设有分支机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青岛、厦门、宁波、深圳、广州。本产品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地区)销售,但对于人保财险未设分支机构的地区购买的,后续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2.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凭证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需要纸质保单,请拨打客服电话0573-95518,配送方式按照您的要求确定,配送费用由您承担。
3.保单查询
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保单
(1) 登陆“支付宝-蚂蚁保险-我的”,查看对应的保单信息。
(2) 登录人保财险官网www.epicc.com.cn,进入左上方“保险服务-保单查询-第三方合作订单”查询验真。
(3) 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573-95518咨询人工客服查询。
4.相关授权
如果您投保此保险,视为您及被保险人同意授权本公司出于提供保险服务的需要:
可向与本公司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提供您或被保险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账户使用信息等);本公司可通过知悉您或被保险人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您或被保险人有关的全部信息;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均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合理使用。
为确保信息安全,本公司及本公司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
5.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披露信息
截止2019年第1季度,人保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6.51%,2018年第4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为B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
二、产品说明
1.本产品由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承保,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银行账户资金安全保险条款(支付宝项目专用)》(注册号C00000232112017052202422);
2.本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作为“银行账户”的合法持有者的中国大陆公民(不含香港、台湾和澳门);
3.本产品保险期限以保单载明为准。每一被保险人同期限仅限投保一份,多投保无效。
4.本条仅适用于分期付款模式:
若您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缴纳保险费,保险费将分12期按月缴纳:
(1)首期保费需在投保当日缴纳,保险合同自首期保费缴纳成功次日零时起生效;未缴付首期保费,保险合同不成立。
(2)在缴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保险费约定缴纳日或付款宽限期内缴纳当期保费。本保险合同付款宽限期为30天。如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足额缴纳当期保费,且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宽限期内仍未足额补缴当期保费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在上一缴费周期结束时终止。对于保险期间终止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5.本产品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资金损失,且被保险人向发卡行挂失或冻结前15个自然日内实际发生的银行账户资金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因被他人盗刷、盗用、复制。
(二)被保险人在被胁迫的状态下,将银行账户交给他人使用,或将银行账户的账号及密码透露给他人。
(三)被保险人名下的信用卡主卡所关联的附属卡的持卡人在被胁迫的状态下,将附属卡交给他人使用,或透露该附属卡账号及密码给他人。
6.本产品责任免除
6.1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二)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被其家庭成员盗用;
(三)被保险人未遵循银行账户及第三方支付账户使用规范;
(四)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被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
(五)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在借给他人使用期间或被他人诈骗;
(六)在没有被胁迫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向他人透露银行账户号及密码。
6.2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其他平台或其他第三方已经依据服务承诺向被保险人履行的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非银行支付平台造成的资金损失;
(三)精神损害赔偿;
(四)任何间接损失;
(五)非持卡人本人激活卡片,及非持卡人本人办理银行卡后导致的银行卡被盗刷造成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间超过保险法规定的有效期;
(七)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在挂失或冻结前15个自然日以外的损失;
(八)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或按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两者以高者为准。
6.3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投保、承保、退保、理赔的办理流程
本保险产品由您在线支付投保;理赔、退保均采取线上方式办理、支付。
1. 投保:
您填写投保信息,选择需要的保险计划,核保通过且首期保费(选择分期付款模式时)或全额保费(选择一次性付款模式时)支付成功后,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于首期保费或全额保费支付成功次日零时生效。
您同意授权本公司及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按照代扣服务协议,根据您选择的缴费计划进行保费扣款。每期自动扣款时,若您支付宝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保费导致自动扣款失败,在宽限期内将每天执行扣款动作,直至扣款成功。若超过三十天仍未扣款成功,则保险合同在上一缴费周期结束之日自动终止。保险合同终止后发生的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承保:本公司接收您的投保信息,于核保通过且首期保费(选择分期付款模式时)或全额保费(选择一次性付款模式时)到账后进行承保。
3. 退保:若您主动提出退保,本公司将会按照您的退保申请内容进行退保操作,将保险单的未满期保费退还给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已发生理赔的,不得退保。
4. 理赔服务
发生保险事故后,请参照以下流程申请理赔:
(1)登录支付宝app-我的-保险服务,找到产品订单记录后在线报案并提交理赔材料;
(2)准备保险事故及损失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确属保险责任范围;
(4)赔款资金将支付至您或受益人的支付宝或银行卡账户。
您也可以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根据客服引导申请理赔。
若出险时未足额缴纳保费,不论分期保费是否已届缴费期或宽限期,投保人需补齐保单全额保费,本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理赔,否则本公司有权从理赔款中直接扣除全额保费未缴部分。
三、投保声明
1.本人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重要告知及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信息
1.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2. 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为0573-9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