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区块链业务协作协议
感谢您选择蚂蚁区块链平台。本《蚂蚁区块链业务协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您(以下称“甲方”)和蚂蚁区块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杭州市西湖区签订。本协议中,每一缔约方称为“一方”或合称为“双方”。
【特别提醒】
甲方应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个条款,尤其是以粗体并下划线标示的条款,包括通用条款的第7条(违约责任)、第8条(通知)、第11.7条(争议解决)、专用条款与产品条款或产品政策(如有)等可能影响您权利和责任的相应条款。
甲方确认,一旦甲方以在线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签署本协议,即视为甲方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且知晓并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本协议即视为已于甲方以在线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签署本协议之日有效签署,本协议对双方而言成立并生效。
1 定义
1.1 蚂蚁区块链平台:以甲方选择的具体产品所对应的产品政策为准。
1.2 服务:以甲方选择的具体产品所对应的产品政策为准。
1.3 客户:以甲方选择的具体产品所对应的产品政策为准。
1.4 关联公司:就任何特定的主体而言,指直接地或通过一家或多家中间机构间接地控制该特定主体、受控于该特定主体,或与该特定主体共同受控于他人的任何其他主体;“控制”(包括“受控于”和“共同受控于”),相对于两名或多名主体之间的关系而言,指直接、间接或作为受托人、个人代表或执行人拥有对一主体的事务或管理做出指示或责成他人做出指示的权利,而无论是通过拥有表决权的证券,还是作为受托人、个人代表或执行人,也无论是根据合同、信贷安排、协议控制还是以其他方式。
1.5 业务协作费:是指乙方视甲方业务协作的具体内容及实际成果,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1.6 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
通用条款
2 陈述、保证与承诺
2.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双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且如下陈述与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应当始终有效:
2.1.1 其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已为签署本协议履行了必要的授权手续,并能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1.2 其已取得经营现有业务所必要的经营证照,可以在中国境内经营其目前正在从事的各项业务;及
2.1.3 其不存在现有的或可预见发生的,可能对其或本协议项下合作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2.1.3.1 破产、和解、解散、清算或与债权人达成重组、和解安排,也无任何由第三方发起针对甲方的上述申请;
2.1.3.2 被发现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或存在其他未履行的到期债务,经合理判断可能对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或
2.1.3.3 发生以其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重大诉讼,经合理判断可能对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3 知识产权
3.1 在本协议项下一方(“提供方”,为本协议目的,包括知识产权实际持有人)向另一方(“被提供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软件、服务等所对应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均属于提供方所有;除提供方明示同意外,被提供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他人使用上述知识产权。此外,甲方承诺在获得乙方同意前,不会修改、改变、出租、转售或转让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区块链信息。
3.2 甲方保证上传至区块链平台的信息未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其对区块链平台的使用及使用乙方提供的区块链技术服务所产生的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甲方使用区块链技术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数据或所产生的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甲方有义务尽快向乙方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负责处理相关投诉、索赔、诉讼潜在威胁。甲方应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及赔偿。
4 品牌保护
4.1 除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及其员工不得使用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及标识、企业名称、字号、简称、标志、用语等进行对外宣传或商业活动,亦不得暗示与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关联、合作或其他关系。甲方承诺:
4.1.1 不得使用含有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及标识、企业名称、字号及简称、域名、图案、形象、活动名称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蚂蚁”、蚂蚁金服”、“蚂蚁区块链”、“支付宝”、“蚂蚁财富”、“芝麻信用”、“网商银行”、“Ant Financial”、“Ant”、 “Ant Fortune”、“Alipay”、 “Zhima Credit”、“MYbank”等标识以及与前述标识相近似的中英文字样、上述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包括蚂蚁金服的蚂蚁图案、支付宝的支字图案、芝麻信用的芝麻图案等;
4.1.2 不得使用任何与乙方以及关联公司的产品品牌、名称、设计主题、外观、装潢等相近似的内容;
4.1.3 不得冒用或擅自以乙方以及关联公司的名义,包括蚂蚁金服、支付宝、蚂蚁区块链等名义进行任何推广或开展任何营销、促销活动,包括宣称自己系蚂蚁金服以及关联公司或相关品牌及业务的代理商、中介商、渠道商、战略合作伙伴、官方授权服务商、雇员或合伙人等;
4.1.4 不得做出任何含有误导和暗示用户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是甲方业务的运营者或存在其他关联、合作关系的陈述;不得误导和暗示用户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以任何形式表示对甲方公司或甲方业务的认可;
4.1.5 不得损害、诋毁乙方及关联公司的商誉,不得恶意篡改支付宝、蚂蚁金服、蚂蚁区块链的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及标识、企业名称、字号及简称、其他标识和形象,并进行商业使用。
4.2 双方均认可,甲方、甲方员工和代表甲方的实体与个人的良好公众形象是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必要条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甲方、甲方员工或代表甲方的实体与个人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权管辖机关的要求,或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都会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或继续履行本协议将可能会给乙方招致负面舆情。在此情况下,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甲方后,立即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已经履行的部分,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对价。双方均不需为上述情况下的本协议解除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5 保密条款
5.1 一方(“接收方”)应当对其在磋商、签订或履行本协议时以任何方式获得的或知悉的关于另一方(“披露方”)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任何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公式、算法、软件、源代码、技术说明或其他非公开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无论是否标明为保密信息),同时也包括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内容、本协议的存在、协议所有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如有)(统称为“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接收方应仅在本协议所述目的的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实施以下任何行为:
5.1.1 向任何第三方(或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保密信息;
5.1.2 对源代码或任何保密信息进行反向工程或反向编辑、分析、解析、逆向推导或者进行分解。
接收方应仅向为开展协议而有必要知晓保密信息的接收方代表披露其有必要知晓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对接收方代表实施的上述行为以及其他未经授权使用、获取、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害保密信息等行为承担责任。
5.2 如果接收方为协议之目的与第三方签署合同而必须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的,则接收方应事先取得披露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与上述第三方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条款签署保密协议。若上述第三方或其雇员、代表(包括已经离职的雇员和已经与该第三方解除合作关系的代表)泄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应与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3 如果接收方或其任何接收方代表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或任何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则接收方应在披露前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披露方,并仅披露要求披露的必要信息。如披露方提出合理请求,接收方应向披露方提供法律意见书,并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该等保密信息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或有关部门的合法要求进行披露。接收方应在披露方的合理配合下,寻求适当救济措施,并应尽其最大努力对该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5.4 在法律法规认可的范围内,保密信息是披露方排他且唯一的财产,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应视为披露方将任何保密信息的所有权转让给接收方。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或披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提出要求时,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归还或按披露方指示销毁所有包含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存储、记录、以及留存于任何电子或纸质媒介的材料(包括任何备份),但是法律法规要求或各方允许保留,或者接收方另行获得相关主体授权保留的除外。尽管有本条前述约定,双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除非甲方明确指示,本协议项下的上链数据仍将存储于区块链上。
6 贸易合规及反贿赂
6.1 甲方清楚并同意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甲方承诺,不会为了获得商业机会或竞争优势,向乙方员工(包括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受乙方员工委托的人员或对乙方员工具有影响力的人员(“乙方员工或其关联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或许诺提供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若约定在本协议履约完毕后或乙方员工离职后才给予相关利益,也属于本条约束范围。若乙方员工或其关联人员主动索贿,或有其他违反上述廉洁内容的行为,甲方可向乙方举报,举报邮箱为: lianzheng@alipay.com。
6.2 甲方明确知悉一旦违反第6.1条的承诺,乙方有权(1)立即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2)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向社会公开甲方的违约行为;及(3)要求甲方赔偿乙方(a)本协议项下届时服务费用总价的30%;或(b)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以两者较高者为准)。若前述赔偿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6.3 双方均认可,本协议项下的交付成果或服务可能受中国、美国、或其他国家的进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法律约束。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任何适用的出口管制或经济制裁法律。若一方发现有本协议项下的交付成果或服务违反进出口管制或经济制裁法律,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各自确认:(i)其并未被列入任何联合国、中国、美国或其他国家的适用的受制裁或禁止出口的名单; (ii)其不得通过非法的方式接触或使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或相关技术。非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中国、美国、或其他国家的适用的出口管制或经济制裁法律的行为。甲方认可在下述任一情形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股东、董事会成员等),并据此进行经济制裁筛查以符合适用的经济制裁法:
6.3.1 甲方是美国注册公司或美国注册公司的关联公司;或
6.3.2 甲方要求必须用美金交易。
7 违约责任
7.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如任何一方或其关联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另一方或其关联方(“守约方”)的任何损失,应向该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2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1条的约定,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7.3 乙方向甲方承诺,尽管其暂无法保证所提供的区块链技术服务毫无瑕疵,但乙方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甲方特此同意,如乙方提供的区块链技术服务存在瑕疵的,除非系出于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该等瑕疵问题不得被视为乙方对本协议的违反。区块链平台相关网站、系统或软件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3.1 相关网站、系统或软件或与其相关的其他系统或软件公告之系统维护及升级的;
7.3.2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致使不能正常进行数据传输的;
7.3.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乙方或区块链平台系统障碍而不能正常运行的;
7.3.4 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乙方或区块链平台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及
7.3.5 因该方自行操作不当或通过非官方平台链作出指令的。
尽管有上述约定,乙方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区块链平台恢复正常。
8 通知
8.1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系统消息以及即时通信等以上一种或多种通知方式向甲方发送通知,且乙方可以信赖甲方所提供的联系信息是完整、准确且当前有效的;上述通知在发送成功后视为已送达。
8.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明确规定了乙方的通知方式,甲方发送给乙方的通知,应当通过乙方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9 协议有效期
9.1 本协议经有效签署之后生效。为本协议之目的,本协议的有效签署日为甲方以在线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签署本协议之日。
9.2 除非本协议根据约定提前终止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到期前和后续历次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除非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告知对方不再续签,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签一年,次数不限。
10 协议的修改和解除
10.1 乙方有权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及变更,并将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短信等方式予以公告或通知;若甲方在本协议内容修改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10.2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以下情形发生时终止:
10.2.1 本协议所述有效期届满;
10.2.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10.2.3 任何一方被依法受理破产申请或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本协议终止;
10.2.4 如果由于中国相关法律或者政策原因,乙方无法提供全部或部分区块链技术服务的,或者区块链平台不再继续提供服务,乙方有权自行酌情判断,终止全部或部分的区块链功能,并在合理可行情况下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
10.2.5 其他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10.3 本协议的终止不得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所享有的权利和需承担的义务。
11 其他
11.1 除双方另有约定或另行同意外,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就此达成的任何合意或协议。
11.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可以通过网站、系统或软件下载相关的订购详情。
11.3 本协议的章节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11.4 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并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11.5 乙方在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甲方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包括服务的计费标准及安排、服务说明、操作文档等)、乙方向甲方展示的产品条款或产品政策(如有)及专用条款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1)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其他订购页面,(2)产品条款或产品政策(如有),(3)专用条款,(4)通用条款的顺序予以适用。
11.6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修改、解释和终止均适用中国法律。
11.7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同意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1.8 基于乙方业务需求,乙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的关联方而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专用条款
12 业务协作
12.1 本协议项下业务协作所面对的客户群体仅限于中国境内,且应既符合甲方对所服务客户资质合法合规性的要求,又符合乙方对所服务客户资质合法合规性的要求;若两者有差异,甲乙双方应遵循更充分、更严格的要求,且双方对客户资质合法合规性的审核保持独立性。
12.2 若甲方指导、协助客户向乙方提交客户资料,包括且不限于身份资料及经营内容等,甲方应立足于自身与客户合作,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在本行业认知范围内且按照乙方政策进行勤勉尽责指导。如客户资料发生变更,甲方应立即指导、协助客户向乙方书面提交变更后的资料。如甲方未按照乙方政策要求履行尽职指导义务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13 准则与规范
13.1 业务协作准则
13.1.1 甲方理解并承诺:开展业务协作以“尊重客户意愿、合法合规服务”为准则,且开展业务协作过程中不应有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行为使任何第三方误解甲方为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分支机构、合伙人、外包商、代理商、经销商或有其他超出本协议约定之合作关系。
13.1.2 甲方应独立、亲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委托、代理、转包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13.1.3 甲方应合法合规及按照本协议约定开展经营管理,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或有损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等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13.1.4 甲方理解并同意,甲乙双方是基于各方与客户之间的各自约定为客户提供服务,除非甲方与客户按照协议约定解除、终止或中止服务,否则甲方不应因本协议项下业务协作关系的解除、终止或中止,而违反与客户之间的合作约定,或因此给乙方向客户提供服务带来任何不便或负面影响。
13.2 业务协作规范
13.2.1 甲方若涉及为客户提供服务,应当按照与客户约定提供并保障服务质量;且无论甲方与客户之间如何约定,本协议约定作为必要补充,具体如下:
(1) 在客户接入乙方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向客户提供安全、高效、可持续的服务。
(2) 甲方应负责解决客户在接入蚂蚁区块链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解答、帮助;但若涉及乙方服务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官网帮助中心指引向客户提供辅助解答;遇到特殊问题,若在可公开服务信息范围内或经客户授权,可代客户向乙方咨询。
(3) 甲方承诺未经客户授权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记录、保存、使用客户的任何数据或信息。
13.2.2 甲方理解并承诺,将立足于自身行业定位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当严格履行以下义务,以保障乙方市场秩序及业务合法权益:
(1) 甲方应当维护乙方的蚂蚁区块链平台服务市场秩序。若客户向甲方了解蚂蚁区块链平台服务的服务费率,甲方可要求客户直接向乙方咨询或应按照乙方规定的市场指导价向客户如实转述。
(2) 甲方应在所属行业开展有序竞争,不借以本协议项下“业务协作”名义或通过任何形式的不当方式与同行开展不正当竞争,而对乙方的其他业务协作方产生不利影响。
(3) 甲方应当尊重并维护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品牌及企业声誉,在业务协作中若遇到问题,甲方应积极沟通解决,不得贬损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形象与声誉。
13.2.3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汇总、报送提供业务协作的客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合作起始日期等;甲方保证对客户清单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甲方需自行证明与客户对应的唯一性,如后续产生此类纠纷,乙方将以客户告知的对应关系为准。
14 双方权利义务
14.1 甲方权利义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权利与义务包括如下:
14.1.1 甲方保证其是中国法律项下的合法主体,并有资质合法从事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及提供业务协作。
14.1.2 甲方保证拥有完整、充分的权利、授权和能力与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将充分、完整、如实的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4.1.3 甲方保证不采取以下行为:
(1) 直接、间接地利用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名义发展代理商,或委托第三方推广乙方服务;
(2) 通过利用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名义、将乙方服务作为宣传手段、发展合作方(包括招募代理商)等形式向客户收取产品代理费或任何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费用;
(3)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商号、商标、服务标志、企业名称、标识、用语等权利,该等使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XX地区蚂蚁区块链渠道商、蚂蚁区块链合作伙伴、蚂蚁区块链运营中心、蚂蚁区块链分公司,蚂蚁区块链服务窗XX地区代理商;
(4) 将乙方提供的合作资料或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的系统功能、签约账号、技术文档等,包装或宣传成可供第三方使用的服务页面,或提供/借用给第三方使用;
(5) 其他经乙方自行判断,或第三人向乙方投诉或举报,甲方直接或变相损害客户、消费者、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等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6)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甲方(作为协作方)与客户进行各项风险防控,并应接受乙方对主体身份、交易背景及其经营情况等方面的调查、核实,并按照乙方要求监督整改、协助举报、解除或终止合作等。其中对客户的风险防控场景包括且不限于如下:
(7) 客户存在交易异常或者实际交易涉及的经营情况与原提交的经营资质资料存在明显差异;
(8) 客户涉嫌利用乙方服务进行虚假交易或涉嫌洗钱、欺诈、恐怖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9) 客户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约或损害消费者、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等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或风险。
14.2 乙方权利义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权利义务包括如下:
14.2.1 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业务协作费。
14.2.2 乙方应负责解决客户在使用乙方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有效服务支持。
14.2.3 乙方可根据与客户签署的协议约定及自身业务、风险控制等策略中止、终止或解除与客户的协议。
15 费用与保证金
15.1 业务协作费
15.1.1 若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了业务协作内容并达到业务协作成果,受限于本协议第15.2条的约定,乙方将按照乙方官网向甲方展示的产品政策向甲方支付业务协作费。
15.1.2 除本协议约定外,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若发现对客户资质、经营管理、交易背景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存在疑问或存在瑕疵,可视具体情节中止、终止、解除针对该客户的业务协作;若涉及解除针对该客户的业务协作,则甲方将自始不享有该客户相关的业务协作费,并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相关业务协作费。
15.1.3 乙方将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验证通过后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的指定账户支付与甲方发票等额的业务协作费。
15.2 对账与发票
15.2.1 乙方将根据乙方官网展示的产品政策提供对账数据。如甲方对对账单数据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对账数据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认可该对账单数据。
15.2.2 在双方确认对账单数据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结算业务协作费,并同时向乙方开具、寄送与确认账单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将根据第15.1.3条的约定进行付款。
15.2.3 若甲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只能提供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可以在应支付业务协作费款项中直接扣减7%的税费后予以结算付款(其中增值税税额按照6%计算,附加税税额按照1%计算)。若甲方在账单确认日之日起满4个月时仍不能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正规服务费发票,乙方可以从应付业务协作费款项中直接扣减32%的税费后予以付款(其中增值税税额按照6%计算,所得税税额按照25%计算,附加税税额按照1%计算)。在特殊情况下,若甲方的收款账户为个人,则乙方将根据中国税法和相关规定代扣增值税、附加税及所得税。
15.2.4 乙方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蚂蚁区块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121932357510801
公司税号:91310101MA1FPCXA3G
公司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黄陂南路838弄1号4幢A座20层(实际楼层17层)02单元
公司电话:021-61686888
发票内容: 服务费、技术服务费
发票税收分类:*现代服务*或者*信息技术服务*
15.3 业务保证金
15.3.1 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缴纳1万元作为业务保证金。
15.3.2 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如下方式对保证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1) 如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的,保证金可用于支付该等违约金或赔偿款,且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2) 如甲方对乙方存在逾期未付款项的,保证金可用于支付该等逾期款项,且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3) 乙方如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划扣保证金的,将以本协议约定方式通知甲方并说明扣款原因,且在划扣后甲方应当在乙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金额。
(4) 在本协议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甲方剩余保证金相应退回甲方。
16 知识产权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涉及或以任何方式构成服务中包含的各种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任何知识产权、所有权、名称或利益的转让。除本协议明确规定之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且应确保客户不得,在本协议合作目的之外或超出范围使用服务。
17 违约责任
17.1 双方确认,受限于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因不可抗力、其他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事项导致的技术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除前述事由外,如乙方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向甲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且乙方均不对任何间接性、惩戒性的损害,包括任一方因本协议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17.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纠正违约行为,若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个自然日内仍未纠正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客观上无法纠正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视甲方具体违约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可要求甲方承担以下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并可以单方面中止、终止或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17.2.1 按照相关约定或乙方届时提供的整改方案,纠正违约行为并继续履行本协议,确保客户、消费者、乙方及关联公司等第三方所享有的合法权益,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7.2.2 提供保证金、银行保函等履约担保措施,或将以未结算协作费作为履约保证金;
17.2.3 赔偿因违约行为给乙方、客户、消费者及/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的经济损失、对外赔付及/或补偿、行政处罚、商誉损失等;
17.2.4 支付与甲方关联客户累计签单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获利更高,则按照较高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2.5 同意乙方延迟、扣减、不予支付业务协作费,并退还已支付的业务协作费;
17.2.6 承担客户、消费者、乙方及关联公司等第三方恢复权利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并应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7.2.7 无条件按照乙方提供的方案,退出双方业务协作并确保乙方与客户的合作不受影响。
18 协议有效期、解除与中止
18.1 业务协作方案的期限以乙方官网展示的产品政策为准。业务协作方案到期失效后,本协议依然有效,除非双方重新签署业务协作协议。
18.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以下情形发生时终止:
18.2.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在收到守约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仍无法改正的,则守约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8.2.2 任一方均可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对方中止、终止本协议;
18.2.3 不可抗力持续15个工作日以上,任何一方均可以终止本协议;
18.2.4 其他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18.3 若甲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此种单方面解除行为不视为乙方违约:
18.3.1 甲方出现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申请破产;
18.3.2 甲方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8.3.3 甲方签约半年内未取得任何协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