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区块链开放联盟链技术服务协议
感谢您选择区块链开放联盟链技术服务。本《蚂蚁区块链开放联盟链技术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为“本协议”)由您(以下称为“甲方”)和蚂蚁区块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在杭州市西湖区签订。本协议中,每一缔约方称为“一方”或合称为“双方”。
【特别提醒】
甲方应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个条款,尤其是以粗体并下划线标示的条款,包括通用条款的第4条(服务费用和支付)、第9条(违约责任)、第10条(通知)、第13.7条(争议解决)及专用条款与产品条款(如有)等可能影响您权利和责任的相应条款。
甲方确认,一旦甲方以在线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签署本协议,即视为甲方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且知晓并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本协议即视为已于甲方以在线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签署本协议之日有效签署,本协议对双方而言成立并生效。
1 定义
1.1 开放联盟链(或称为“区块链平台”)是一个低成本、低门槛开放普惠的区块链服务网络,致力于解决现有区块链网络费用高、开发门槛高、无法大规模商用落地等问题。。
1.2 开放联盟链技术服务(或简称为“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包含区块链基础服务(包括链上账户管理、合约体系、区块查询、交易查询及事件监听)、平台应用(包括区块链浏览器PC端、账户映射服务及支付宝小程序区块链浏览器)、合约管理(包括Cloud IDE 合约开发环境及免费常用合约模板)、SDK服务输出(包括查询服务、账户服务、合约服务及事件服务)、AccessKey单套证书管理以及Dapp开发助手增值服务的一系列技术服务。
1.3 原始数据:指甲方拟向开放联盟链上传的原始文件。
1.4 上链数据:指甲方将原始数据进行加密或转换后的特征值。
通用条款
2 注册与认证
2.1 为申请服务之目的,甲方应当满足必要的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实名认证、开设必要的账户。甲方同意,为满足前提条件,甲方可能与乙方或乙方关联方签署必要的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该等协议中的通用条款亦适用于本协议。
2.2 甲方需在填写相关信息后向乙方申请使用相关服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与文件供乙方审核,乙方有权经独立判断后做出甲方是否审核通过的决定。乙方有权随时要求验证该等信息,甲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配合验证。
2.3 经乙方审核通过后,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软硬件系统及流程指引完成区块链平台的注册流程(如需)。
2.4 甲方自行对其存放在区块链平台上的上链数据和身份信息以及用于登录区块链平台与管理各类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上述上链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的,乙方不对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2.5 任一通过甲方已注册账户或被授权账户(如系统支持)进行的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在线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签署本协议、订购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进行支付),均将被视为甲方本人所进行的操作,且都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 陈述、保证与承诺
3.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双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且如下陈述与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应当始终有效:
3.1.1 其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已为签署本协议履行了必要的授权手续,并能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1.2 其已取得经营现有业务所必要的经营证照,可以在中国境内经营其目前正在从事的各项业务;及
3.1.3 其不存在现有的或可预见发生的,可能对其或本协议项下合作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3.1.3.1 破产、和解、解散、清算或与债权人达成重组、和解安排,也无任何由第三方发起针对甲方的上述申请;
3.1.3.2 被发现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或存在其他未履行的到期债务,经合理判断可能对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或
3.1.3.3 发生以其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重大诉讼,经合理判断可能对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3.2 在本协议有效期期间,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且如下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应当始终有效:
3.2.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乙方另行明示许可外,甲方承诺不会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转售、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任何区块链信息,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的源代码;及
3.2.2 甲方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甲方将自行承担未按相关法律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4 服务费用和支付
4.1 本协议有效期内,针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照双方订购服务所展示的计费方式及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2 甲方在此授权乙方有权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支付宝”)发起扣款指令,扣除甲方关联在支付宝会员号或账户项下的资金用于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3 在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乙方有权不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或有权终止本协议。对于乙方已提供服务产生的逾期费用,乙方有权按日收取欠费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5 知识产权
5.1 在本协议项下一方(以下简称为“提供方”,为本协议目的,包括知识产权实际持有人)向另一方(以下简称为“被提供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所对应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提供方所有;除提供方明示同意外,被提供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乙方为提供方的情况下,就区块链平台网站及系统、乙方及关联公司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其对应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均由乙方或关联公司依法拥有。非经乙方或关联公司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反向编译、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区块链平台网站程序或内容。
5.2 甲方保证上传至区块链平台的信息未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其对区块链平台的使用及使用乙方提供的区块链技术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甲方使用区块链技术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数据的知识产权归属或对甲方使用的区块链技术服务所产生的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甲方有义务尽快向乙方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负责处理相关投诉、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甲方应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及赔偿。
6 品牌保护
6.1 除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及其员工不得使用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及标识、企业名称、字号及简称、其他标志、标识、用语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亦不得对外宣传与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关联、合作或其他关系。
6.1.1 不得使用含有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及标识、企业名称、字号及简称、域名、图案、形象、活动名称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蚂蚁”、蚂蚁金服”、“蚂蚁区块链”、“支付宝”、“蚂蚁财富”、“芝麻信用”、“网商银行”、“AntFinancial”、“Ant”、 “Ant Fortune”、“Alipay”、 “ZhimaCredit”、“MYbank”等标识以及与前述标识相近似的中英文字样、上述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包括蚂蚁金服的蚂蚁图案、支付宝的支字图案、芝麻信用的芝麻图案等;
6.1.2 不得使用任何与乙方以及关联公司的产品品牌、名称、设计主题、外观、装潢等相近似的内容;
6.1.3 不得冒用或擅自以乙方以及关联公司的名义,包括蚂蚁金服、支付宝、蚂蚁区块链等名义进行任何推广或开展任何营销、促销活动,包括宣称自己系蚂蚁金服以及关联公司或相关品牌及业务的代理商、中介商、渠道商、战略合作伙伴、官方授权服务商、雇员或合伙人等;
6.1.4 不得做出任何含有误导和暗示用户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是甲方业务的运营者或存在其他关联、合作关系的陈述;不得误导和暗示用户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以任何形式表示对甲方公司或甲方业务的认可;
6.1.5 对于本协议及其项下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进行任何披露双方之间关系的广告、营销及促销活动;
6.1.6 不得损害、诋毁乙方及关联公司的商誉,不得恶意篡改支付宝、蚂蚁金服、蚂蚁区块链的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及标识、企业名称、字号及简称、其他标识和形象,并进行商业使用。
6.2 双方均认可,甲方、甲方员工和代表甲方的实体与个人的良好公众形象是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必要条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甲方、甲方员工或代表甲方的实体与个人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权管辖机关的要求,或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都会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或继续履行本协议将可能会给乙方招致负面舆情。在此情况下,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甲方后,立即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已经履行的部分,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对价。双方均不需为上述情况下的本协议解除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7 保密条款
7.1 一方(以下简称为“接收方”)应当对其在磋商、签订或履行本协议时以任何方式获得的或知悉的关于另一方(以下简称为“披露方”)的业务、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商业秘密、许可证照、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或其他非公开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无论是否标明为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为“保密信息”)保守秘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7.2 接收方认可,其因本协议而获得的保密信息属于披露方有价值的资产,接收方应对其获得的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接收方应以不低于对己方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标准和保护措施来保护从披露方处获得的保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实施并应保证接收方代表不得实施以下任何行为。
7.2.1 向任何第三方(或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披露、泄露、交流、复制、出版任何保密信息;
7.2.2 将任何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目的;以及;
7.2.3 将任何保密信息进行反向工程或反向编辑、分析、解析、逆向推导或者进行分解。
接收方应当对接收方代表实施上述行为、以及其他未经授权使用、私自获取、非法持有、窃取、披露、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害保密信息等行为承担责任。
7.3 双方同意,接收方应仅为考虑、评估和开展协议之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除非披露方在披露保密信息时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接收方应仅在上述目的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目的,但法律法规允许或相关权利主体另行授权的除外。
7.4 接收方应仅向为开展协议而有必要知晓保密信息的接收方代表披露保密信息,且只应披露其有必要知晓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将本协议项下保密条款的规定告知接收方代表,并以适当方式约束接收方代表以不低于本协议的标准承担保密义务。若接收方代表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的规定,则接收方应当对此向披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7.5 如果接收方为协议之目的与第三方签署合同而必须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的,则接收方应事先取得披露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与上述第三方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条款签署保密协议。若上述第三方或其雇员、代表(包括已经离职的雇员和已经与该第三方解除合作关系的代表)泄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应与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6 如果接收方或其任何接收方代表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或根据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交易所或政府机构组织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则接收方应在披露前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披露方,并仅披露要求披露的必要信息。如披露方提出合理请求,接收方应向披露方提供法律意见书,并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该等保密信息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或有关部门的合法要求进行披露。接收方应在披露方的合理配合下,寻求适当救济措施,并应尽其最大努力对该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7.7 在法律法规认可的范围内,保密信息是披露方排他且唯一的财产,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应视为披露方将任何保密信息的所有权转让给接收方。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或披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提出要求时,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归还或按披露方指示销毁所有包含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存储、记录、以及留存于计算机磁盘、光盘、硬盘、软件或任何纸质媒介的材料(包括任何备份),但是法律法规要求或各方允许保留,或者接收方另行获得相关主体授权保留的除外。尽管有本条前述约定,双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除非甲方明确指示,本协议项下的上链数据仍将存储于区块链。
7.8 任何一方对于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内容、本协议的存在、协议所有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如有)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如任何一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向司法或行政主管部门披露合同内容义务的,其应在披露之前的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合同对方。
8 贸易合规及反贿赂
8.1 甲方清楚并同意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甲方承诺,不会为了获得商业机会或竞争优势,向乙方员工(包括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受乙方员工委托的人员或对乙方员工具有影响力的人员(以下简称为“乙方员工或其关联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或许诺提供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若约定在本协议履约完毕后或乙方员工离职后才给予相关利益,也属于本条约束范围。若乙方员工或其关联人员主动索贿,或有其他违反上述廉洁内容的行为,甲方可向乙方举报,举报邮箱为: lianzheng@alipay.com。
8.2 甲方明确知悉遵守第8.1条的约定构成双方合作的前提和基础,理解违反本条款将给乙方造成包括商誉损失在内的重大且无法弥补的损失,一旦违反,乙方有权(1)立即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2)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向社会公开甲方的违约行为;及(3)要求甲方赔偿乙方(a)本协议项下届时服务费用总价的30%;或(b)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以两者较高者为准)。若前述赔偿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8.3 双方均认可,本协议项下的交付成果或服务可能受中国、美国、或其他国家的进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法律约束。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任何适用的出口管制或经济制裁法律。甲乙双方均各自负责保证其自身遵守上述法律。若任何一方发现有任何涉及本协议项下的交付成果或服务的,且违反进出口管制或经济制裁法律的行为,须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各自确认:(i)其并未被列入任何联合国、中国、美国或其他国家的适用的受制裁或禁止出口的名单; (ii)其不得通过非法的方式接触或使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或相关技术。非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中国、美国、或其他国家的适用的出口管制或经济制裁法律的行为。甲方认可在下述任一情形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股东、董事会成员等),并据此进行经济制裁筛查以符合适用的经济制裁法:
8.3.1 甲方是美国注册公司或美国注册公司的关联公司;或
8.3.2 甲方必须用美金交易。
9 违约责任
9.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如任何一方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为“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另一方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为“守约方”)的任何损失,应向该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
9.1.1 守约方承受或发生的所有负债、损失、损害、权利主张、费用和开支、利息、裁决、判决和罚金(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和其他第三方顾问或中介的付费和开支);
9.1.2 因任何第三方(包括其关联方、董事、雇员)向其提出诉讼、追讨、仲裁、索赔或政府机关的行政调查、处罚而引起的任何向第三方(包括其关联方、董事、雇员)做出的补偿、赔偿或承担的亏损。
9.2 双方确认,乙方就本协议向甲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合计不超过乙方最近6个自然月内向甲方所提供服务对应服务费的200%,且乙方均不对任何间接性、惩戒性的损害,包括任一方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9.3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6.1条的约定,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在甲方每次违约行为发生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实际损失超出违约金的,以实际损失为准。
9.4 乙方向甲方承诺,尽管其暂无法保证所提供的区块链技术服务毫无瑕疵,但乙方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甲方特此同意,如乙方提供的区块链技术服务存在瑕疵的,除非系出于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该等瑕疵问题不得被视为乙方对本协议的违反。区块链平台相关网站、系统或软件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行,使任意一方无法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区块链平台或使区块链平台无法根据该方的指令行事或者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9.4.1 相关网站、系统或软件或与其相关的其他系统或软件公告之系统维护及升级的;
9.4.2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致使不能正常进行数据传输的;
9.4.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乙方或区块链平台系统障碍而不能正常运行的;
9.4.4 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乙方或区块链平台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及
9.4.5 因该方自行操作不当或通过非官方平台链作出指令的。
尽管有上述约定,乙方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区块链平台恢复正常。
10 通知
10.1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系统消息以及即时通信等以上一种或多种通知方式向甲方发送通知,且乙方可以信赖甲方所提供的联系信息是完整、准确且当前有效的;上述通知在发送成功后视为已送达。
10.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明确规定了乙方的通知方式,甲方发送给乙方的通知,应当通过乙方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11 协议有效期
11.1 本协议经有效签署之后生效。为本协议之目的,本协议的有效签署日为甲方以在线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签署本协议之日。
11.2 除非本协议根据约定提前终止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订购的所有服务的服务期限届满或使用完毕为止。
12 协议的修改和解除
12.1 乙方有权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及变更,并将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短信等方式予以公告或通知;若甲方在本协议内容修改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12.2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以下情形发生时终止:
12.2.1 甲方未根据第4条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而乙方决定终止本协议;
12.2.2 本协议第11条所述有效期届满;
12.2.3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12.2.4 任何一方被依法受理破产申请或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本协议终止;
12.2.5 如果由于中国相关法律或者政策原因,乙方无法提供全部或部分区块链技术服务的,或者区块链平台不再继续提供服务,乙方有权自行酌情判断,终止全部或部分的区块链功能,并在合理可行情况下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
12.2.6 甲方不再符合第2.2条所述要求,经乙方提前十(10)日发出书面通知,可终止本协议;
12.2.7 其他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12.3 本协议的终止不得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所享有的权利和需承担的义务。就甲方而言,其必须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其与上链数据有关的所有义务。
13 其他
13.1 除双方另有约定或另行同意外,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就此达成的任何合意或协议。
13.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可以通过网站、系统或软件下载相关的订购详情。
13.3 本协议的章节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13.4 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并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13.5 乙方在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甲方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包括服务的计费标准及安排、服务说明、操作文档等)、乙方向甲方展示的产品条款(如有)及专用条款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1)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其他订购页面,(2)产品条款(如有),(3)专用条款,(4)通用条款的顺序予以适用。
13.6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修改、解释和终止均适用中国法律。
13.7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同意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3.8 基于乙方业务需求,乙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的关联方而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专用条款
14 服务使用条款
14.1 甲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甲方还应主动、及时、仔细阅读并遵守乙方在乙方官网https://tech.antfin.com页面上展示的最新相应服务说明、技术规范、使用流程、操作文档等内容(以下统称“操作指引”),并准确理解相关内容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甲方应依照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对于甲方违反相关操作指引所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自行把握风险谨慎操作。
14.2 为使用区块链节点服务,甲方承诺将自动受限于并严格遵守区块链节点服务的条款和条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等条款和条件视为产品条款,并纳入本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甲方还应遵守乙方的技术规范和合规要求、认可区块链的共识机制,维护节点数据和区块链的安全并保持与其他节点的连接,以支持开放联盟链技术服务。如乙方为提供服务要求在甲方的设备或场所部署任何软硬件节点,甲方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保障节点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并在服务过程中或结束后按照乙方的要求维护或移除相应的软硬件节点。如发生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异常情况,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并尽最大努力降低该等异常情况造成的不利影响。
14.3 如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可与甲方就在服务的基础之上双方另外开展其它衍生业务的条件和条件另行达成一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等条款和条件视为本协议的产品条款,并纳入本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14.4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和管理甲方网络及开放联盟链上各类服务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甲方应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在线进行更新。因甲方提供的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因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4.5 甲方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甲方应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后果和责任。
14.6 甲方承诺其经有权人士/实体的所有合法授权,依法有权获得和上传其上传至开放联盟链的任何数据(以下简称为“甲方上传数据”)并对该等数据进行上链、读取、储存、备份、保留、导出等一项或多项系统支持的操作,甲方对该等数据的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授权及其它合法性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任何违法情形造成的结果。甲方对甲方上传数据、身份信息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且须对甲方在该口令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信息发布、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如发现任何人士/实体未经授权使用数据、口令和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4.7 如果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甲方应及时获得该有关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4.7.1 如果甲方开办了多个网站,须保证所开办的全部网站均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同时甲方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
14.7.2 如甲方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必须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
14.7.3 如甲方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还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14.7.4 如甲方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甲方应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4.7.5 如甲方经营互联网音、视频网站的,甲方应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4.7.6 若甲方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14.7.7 甲方理解并认可,以上列举并不能穷尽甲方进行从事经营或非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全部类型;甲方在从事相应活动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不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14.8 甲方承诺不会从事以下行为:
14.8.1 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散发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14.8.2 将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用作虚拟服务器,非法代理服务器(Proxy)以及邮件服务器;
14.8.3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DDoS防护、DNS防护等经营性活动;
14.8.4 利用乙方的服务提供任何翻墙服务或依靠技术手段成为境内获取境外非法信息的途径;
14.8.5 从事损害乙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蚂蚁金服集团旗下的各企业,例如支付宝、网商银行)合法权益之行为,该等损害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这些公司公布的任何服务协议/条款、管理规范、交易规则等内容,破坏或试图破坏蚂蚁金服公司公平交易环境或正常交易秩序等;
14.8.6 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不会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1)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2)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3)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4)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5)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 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14.8.7 大量占用,或使用可能导致程序或进程非正常大量占用乙方的云计算资源(如服务器、网络带宽、存储空间等)所组成的平台(以下简称为“云平台”)中服务器内存、CPU或者网络带宽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挖矿等行为),给云平台或者乙方的其他用户的网络、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产品/应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乙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乙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乙方内部的通畅连接,或者导致云平台服务或者乙方的其他用户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或者用户基于云平台的产品/应用不可访问等;
14.8.8 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钓鱼,黑客,网络诈骗,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及通过虚拟服务器对其他网站、服务器进行涉嫌攻击行为如扫描、嗅探、ARP欺骗、DDoS等);
14.8.9 在乙方服务或平台之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有权拒绝使用盗版软件的相关应用系统在乙方服务或平台之上部署。甲方应对自己行为(如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自行安装相关软件的合法版权人向乙方提出侵权投诉、指控或其他主张,甲方应当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保证乙方免责,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情况澄清、提供正版软件使用证明,以及其他足以使合法版权人撤回其前述主张的措施;
14.8.10 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乙方提供的服务或软件,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或软件的源代码,除乙方以书面形式明示许可外;
14.8.11 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14.8.12 向未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用户提供本协议下的应用服务;
14.8.13 利用开放联盟链或其应用服务非法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非法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14.8.14 利用开放联盟链或其应用服务在未取得业务资质情况下,通过将权益拆分成均等份额并公开发行的方式非法公开发行证券;
14.8.15 利用开放联盟链或其应用服务非法从事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非法放贷、支付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等金融活动;
14.8.16 利用开放联盟链或其应用服务在未取得业务资质的情况下,依托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
14.8.17 利用开放联盟链提供数字积分服务的,允许数字积分与人民币或者其他主权货币之间相互进行兑换;提供数字积分的无兑换场景的转账或交易等流通服务;提供与实有营销费用无关的数字积分,或者将数字积分用于用户之间的交易结算工具;允许服务商提供跨工作室数字积分;向用户持有的数字积分提供任何形式的附加收益;
14.8.18 利用开放联盟链或其应用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14.8.19 利用开放联盟链或其应用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14.8.20 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活动。
14.9 若乙方的服务涉及第三方软件之许可使用的,甲方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14.10 甲方应自行负责数据备份,以及自行负责基于乙方服务搭建的业务系统的备份,并完成相应操作。
14.11 甲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使用乙方服务仍应遵守国家就相关业务系统、计算机系统等系统安全合规的要求,甲方应自行负责乙方服务之上甲方自身业务系统、计算机安全系统等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安全合规要求的相关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服务所依托的相关业务系统、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合规由乙方负责。
14.12 乙方的某些服务可能具备账户授权管理功能,即甲方可将甲方对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操作权限授权给甲方指定的一个或多个被授权账户,但一个账户仅能对应唯一的法律主体并由该主体统一承担责任,即任一被授权账户下进行的所有操作行为,均将被视为甲方通过本人账户所进行的行为;甲方理解并同意,使用用户与授权管理功能是甲方自行独立审慎判断的结果,该被授权账户下的所有操作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都将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除非有法律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或符合乙方公布的条件,否则甲方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转让、赠与或自动承继。
14.13 甲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向乙方发出的指令均不可撤回或撤销,甲方应自行对乙方执行前述指令所产生的任何结果承担责任:(1)通过甲方口令和密码进行的所有操作;(2)通过与甲方账户绑定的节点、硬件、终端、软件、代号、编码、代码、其他账户名等有形体或无形体向开放联盟链发送的信息;(3)乙方与甲方约定或乙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14.14 如甲方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需要处理任何第三方的个人信息,甲方承诺处理该等个人信息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包括获得必要的同意和授权。
14.15 (如适用)就开放联盟链对于甲方未付费而使用的测试链(以测试验证为目的,甲方及其它所有用户共享)或专有测试链(以测试验证为目的,甲方专有),乙方仅对服务可用性和可靠性提供支撑,而不对任何服务可用性、可靠性做出承诺。
14.16 乙方仅以现有技术能够提供的信息安全保障程度为限来承担对信息安全的保障义务,以现有技术能够实现的安全措施来使乙方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乙方亦不对甲方使用或不能使用乙方服务的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14.17 乙方提供软件的运营维护,例如:分布式消息服务(DMS)、相关技术架构等。操作系统之上的部分(如甲方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甲方自行负责。此外,甲方自行升级操作系统可能会造成宕机等不良影响,甲方应自行把握风险并谨慎操作负责。
14.18 甲方理解并认可,乙方可能会根据甲方所订购的服务的类别、特性及规格等,对甲方使用服务的方式、范围、功能等进行限制,甲方应认真阅读本协议以及操作指引,理解并遵守该等使用限制;且甲方进一步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服务超过其购买的服务规格,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对甲方相关服务进行限制或暂停提供服务。
14.19 甲方理解并认可,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基于某些服务的安全防护(如“密钥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与监控的相关功能及服务(如“业务”),尽管乙方对该等服务经过详细的测试,但并不能保证其与所有的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亦不能保证其软件及服务的完全准确性。如果出现不兼容及软件错误的情况,甲方应立即关闭或停止使用相关功能,并及时联系乙方,获得技术支持。
14.20 服务过程中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如下故障支持:
14.20.1 乙方将提供7(工作日)×24(小时)在线工单咨询服务,解答甲方在使用中的问题;
14.20.2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故障支持服务,甲方应通过在线工单申报故障;乙方将尽可能及时就故障提供支持,但因甲方或其它第三方的人为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非乙方控制范围内的事项不在支持范围内。
14.21 甲方理解并认可,乙方在必要时可能会将甲方服务所在的底层资源进行可用区迁移。乙方进行上述操作前将提前7个自然日通知甲方,由于进行上述操作可能需要修改甲方相关域名的DNS或进行其他配置调整,因此甲方需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将DNS修改到乙技方指定IP上或进行相应的配置调整,否则因此造成网站无法访问或服务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14.22 乙方有权根据业务需求适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服务的条款和条件作出调整;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所做的修改,甲方有权停止使用乙方的服务。此等情况下,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服务,并自行负责将业务数据迁出,乙方将及时与甲方进行服务费结算(如有)。如甲方继续使用乙方服务,则视为甲方接受乙方所做的相关修改。
15 服务期限
15.1 服务期限届满前,若甲方无理由擅自退订相应服务,乙方有权采取恢复原价计费、收取违约金或收取退订/退款手续费等方式进行处理,以届时乙方官网展示页面或相应订单中载明的方式为准。
15.2 (适用于以资源包或套餐包售卖的服务)甲方应在服务期限内将资源包的服务数量使用完毕,如资源包的服务期限届满,甲方已订购但未使用完毕的服务将被作废且乙方将不提供其他替代或补充。甲方对于服务的使用将优先消耗订购的资源包,除法定及双方另行约定外,如资源包中的各项服务使用完毕或者服务期限到期,且甲方未继续订购资源包服务但持续使用此项服务的,乙方将视为甲方使用乙方以按量形式售卖的该服务(如有),乙方将持续计费并根据计费结果予以扣划服务费用。
15.3 甲方理解并认可,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乙方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或可能变更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乙方将尽最大努力且提前向甲方发出通知;如终止提供该种服务的,乙方的提前通知将不短于30天,并且应双方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缴纳但未消费的服务费用将退还至甲方的支付宝账户)。
1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时或永久停止服务:
15.4.1 双方协商一致暂时或永久停止服务的;
15.4.2 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之任一承诺内容等),乙方有权暂时或永久停止服务,并可清除甲方的部分或全部数据;
15.4.3 完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72小时不能正常使用服务的,甲方有权经通知乙方暂时或永久停止服务;
15.4.4 甲方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乙方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甲方网站遭遇该等行为而给乙方或者乙方的其他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乙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乙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乙方内部的通畅联系,乙方可决定暂时或永久停止服务。如果永久停止服务的,将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天计)服务费用,将剩余款项(如有)返还。
16 用户数据
16.1 用户业务数据
16.1.1 甲方理解并认可,甲方上传数据以及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均为甲方的用户业务数据,甲方完全拥有甲方的用户业务数据。除此之外,乙方拥有并保留其自开放联盟链底层区块链创建之日起所有的元数据(包括元数据中的任何权利)的权利。
16.1.2 甲方应对甲方的用户业务数据的来源及内容负责,乙方提示甲方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因甲方的用户业务数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而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6.1.3 乙方及其任何关联方均不负有存储、备份、保留、导出或者返还甲方上传数据的义务,且乙方及其任何关联方均不会主动对甲方上传数据进行存储、备份、保留、导出、查询、使用、披露、解密操作,但以下情形除外:
(1) 乙方及其任何关联方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的要求或本协议的约定提供配合及履行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或根据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安全合规、审计或取证调查等原因的需要,在符合流程和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提供甲方所使用的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关键组件的运行日志、运维人员的操作记录、用户操作记录等信息;
(2) 乙方及其任何关联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
乙方及其任何关联方均对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甲方上传数据被查询、使用、披露、解密、存储、备份、保留、导出的情形免责。
16.1.4 当服务期届满、服务提前停止、本协议提前终止或甲方发生欠费时,乙方将停止甲方对上述实例的操作权限,对应上述实例暂停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约定、主管部门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仅在缓冲期(7个自然日内)继续存储甲方的用户业务数据(如有),缓冲期届满(自操作权限被暂停之日的开始时刻至第7日相同时刻为期限届满)还未续订成功或者仍未成功充值并足以支付所欠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不向甲方提供该等数据的使用权限。
16.1.5 用户业务数据一经删除,即不可恢复;甲方应自行承担数据因此被删除所引发的后果和责任,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没有继续存储、备份、保留、导出或者返还用户业务数据的义务。
16.1.6 根据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乙方在甲方选定的数据中心存储用户业务数据。乙方恪守对用户的安全承诺,根据适用的法律保护用户存储在乙方数据中心的数据。开放联盟链的租户配置数据存储于乙方依托阿里云提供的基础设施服务之上,存储的数据持久性由阿里云提供的服务保障。甲方对于数据、备份数据所在的数据中心地理位置、数据备份数量享有知情权。目前乙方依托的阿里云数据中心主要位于杭州、北京、上海,甲方在开通为使用开放联盟链所需要使用的相关云服务时,必须根据地理位置选择相应的数据中心,甲方数据将存储在其指定的数据中心。
16.2 用户账户信息
16.2.1 甲方的用户账户信息,包括甲方在登录乙方账户或订购、使用乙方服务时:(1)所填写或提交的包括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护照信息、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含邮政编码)、支付账号及(2)乙方对服务过程的记录,包括甲方的账单、历史购买信息、咨询记录、报障记录以及排障过程等。
16.2.2 因收集甲方的信息是为了向甲方提供服务及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乙方仅把甲方的信息用于下列用途,除非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一致或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或调阅时,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要求提供配合,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
(1) 向甲方提供甲方使用的各项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2)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向甲方推荐甲方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
16.3 用户支持数据
甲方理解并同意,为了及时响应甲方的帮助请求,保障云平台的整体安全,改进乙方的服务,乙方将检测、浏览、记录甲方的服务使用行为、甲方数据的不安全特征等用户支持数据。用户支持数据不包括用户业务数据和用户账户信息。
17 违约责任与限制
17.1 双方确认,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形的,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限制或暂停其使用服务,暂停或关闭其账户;(3)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全部或部分地暂时或永久终止服务和/或终止本协议;(4)公示甲方的违约情况和/或处理措施;(5)向有关监管机构汇报违约方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违约情况等措施;(6)以合法手段追偿甲方的应付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如委托合适的专业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合法合规的机构代为催收,通过法院主张权利等),由此引起的费用(如公证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催收费等)由甲方承担。上述措施并不排除乙方依法追究其它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
17.2 甲方经由开放联盟链使用、下载或取得的任何数据,应由甲方在自行考量、自负风险、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操作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数据的使用、下载、取得或操作而导致的任何损害及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除非由于其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
17.3 本协议所涉服务有赖于开放联盟链的准确运行及操作。若出现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引发了展示错误、任一方不当获利等情形的,各方同意乙方可以自行或通过其合作方采取更正差错、暂停服务等适当纠正措施。
17.4 乙方同时为有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各方提供服务,甲方理解并同意这一行为并不得以此主张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17.5 因甲方使用本服务、违反本协议或在甲方的账户下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导致的任何第三方索赔,应且仅应由甲方承担。就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损害赔偿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如果由此引起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被第三方索赔的,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